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处取缔时间:2007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二、凡是无证、无照从事食品(药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于2007年11月20日前完善有关证照手续,停止无证、无照和超核准登记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否则,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对拒不整改,继续无证、无照或超核准登记范围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供水、供电部门在取缔时间3天内完成停水、停电有关手续。
四、全体公民都有义务配合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无证、无照或超核准登记范围经营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工商局:12315,质监局:12365,卫生局:2238355,药监局:3306311,农业局:12316,经贸局:3426983,海洋与渔业局:3321885。检验检疫局: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2025年修正版
为加强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管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5-06-03455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2025-06-03647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通知 (鄂农函〔2025〕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新颁布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从事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025-05-2961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推进生产经营主体精准帮扶措施改革创新,减轻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负担,提高出厂检验覆盖率,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以下统称“实验室”),通过集约资源、降低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25-05-27984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
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5-05-23520

-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吉应急办发〔2025〕11 号)
0评论2025-05-23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工作指引》的通知 (赣安办字〔2025〕56号)
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工作指引。
2025-05-22358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0评论2025-05-20
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新规征求意见 企业需注意!
为规范和加强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的贮存运输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在贮存运输环节的安全,海关总署发布了《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时间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2025-05-1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