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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健食品申请人变更受理与技术审评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许函[2010]135号)

2010-07-27 03:5799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为规范保健食品申请人变更相关工作,国家局制定印发了《关于保健食品申请人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号),规定对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由多方(含双方)申请人共同持有变为单方持有的申请,按照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办理。为进一步做好申请人变更受理和技术审评工作,对涉及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多方申请人均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可以转让给其中一个申请人。拟接受转让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具备产品生产能力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并提供受委托方具备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多方申请人中部分申请人注销的,应当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注销的证明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国家部委有关保健食品相关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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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杏叶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根据总局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审评与监管的衔接,从2016年3月1日起评审的以银杏叶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包括新申报、再注册、技术转让和变更产品,除符合现行法规标准外,注册申请人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2025-01-071099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双无” 换证模块上线运行
2024年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通知,为配合《在产在售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 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实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变更注册申请(“双无” 换证)模块已完成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

2024-12-111059

拟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的公示 (2024年第4号)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我中心对申请优先审评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拟优先审评审批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

2024-10-1841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复印件份数的公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风建设工作要求,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减轻行政相对人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少部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复印件数量,特此公告。

2024-10-1465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等文件的公告 (2024年第29号)
根据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的配方研发、生产实际、临床应用和注册实践等情况,为优化上述三类产品注册申请材料、现场核查等要求,按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和《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现予公告。

2024-07-20866

原创 | 商标在标签上的使用及常见问题(下)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时已经标明其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同一注册商标既可以用于某一商品类别中的不同商品,也可以用于不同类别中的不同商品。但是无论何种情况,注册商标只能用于核定的使用范围之内。超出核定的使用范围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022-06-09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