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告

2022-04-06 10:109500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经研究,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等2个事项市级实施主体由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调整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特此通告。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1日

   关于调整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的通告.pdf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通知 (鄂农函〔2025〕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新颁布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从事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025-05-2956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推进生产经营主体精准帮扶措施改革创新,减轻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负担,提高出厂检验覆盖率,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以下统称“实验室”),通过集约资源、降低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025-05-27971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
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5-05-23513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工作指引》的通知 (赣安办字〔2025〕56号)
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工作指引。

2025-05-22348

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新规征求意见 企业需注意!
为规范和加强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的贮存运输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在贮存运输环节的安全,海关总署发布了《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贮存运输有关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时间是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2025-05-12714

从源头到运输,海关总署严控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的贮存运输管理,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运输环节食品安全,海关总署依据《中

2025-05-08530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征集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04-29862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内部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主动举报本单位、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025-04-2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