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现将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公布如下:
1.食品、饮料;2.酒;3.纺织品及其制成品;4.皮革服装及配饰;5.箱包及鞋靴;6.表、钟及其配件、附件;7.眼镜(含太阳镜);8.首饰及珠宝玉石;9.化妆品、洗护用品;10.母婴用品;11.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12.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13.摄影(像)设备及其配件、附件;14.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15.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16.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17.工艺品;18.乐器;19.运动用品。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
2024年9月2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pdf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接收“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邮箱、电话及相关渠道予以通告。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或“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在结案后根据《阳江市校园食品安全吹哨人举报处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025-06-17553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6-6至2025-6-13)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包括:标准方面,有兽药残留、糕点术语、团餐运营等多项标准征求意见或批准发布,涵盖国标、行标、地标、团标等多种类型。法规方面,包括直播电商监管、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等通知公告,还有多地就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征求意见或发布相关细则。
2025-06-13463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一址多照”登记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堵塞税源漏洞,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清远市辖区范围内经营主体申请使用同一地址的非住宅用房作为多个经营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行为(以下简称“一址多照”)提出如下工作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2025-06-1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