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农药临时登记 |
项目类型: | 前审后批 |
审批内容: |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产品是否有效、质量可控,对人畜、环境和其他生物是否安全 3.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是否符合相关试验标准要求 4.申请人的资质 |
法律依据: | 1.《农药管理条例》 |
办事条件: | 1.境内申请人应当经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签署意见 |
办理程序: |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境外产品)或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境内产品)递交的《农药临时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
收费标准: | 500元/产品(变更使用范围:100元/作物) |
联系方式: |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邮编:100125 收件人:农药窗口 咨询电话:59191803、591918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