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旨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新规明确分级监管原则,按门店数量划分省、市、县三级监管职责,300家及以上门店的企业总部由省级部门监管。企业需建立总部、分支机构、门店三级责任体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总部每年需开展全覆盖实地巡查。
新规强化总部责任,要求其保障食品安全资金投入,建立供货者准入退出机制,通过“互联网+智能监控”实现全流程管控。同时明确违法罚则,对未落实制度、转嫁责任等行为设定高额罚款,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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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总局、省局2026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进行,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巩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成果,严查重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坑老骗老、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2026-04-07504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和《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2026年我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2026-03-30650
解读《甘肃省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3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这份文件为全年全省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制定了清晰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体现了从“被动防守”向“主动防控”、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的深刻转变。以下是对其核心内容的解读。
2026-03-17835
原创|新规落地: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解读
对于目前存在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食品销售者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不够明确、相关责任要求不够细化等问题,2026年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食品伙伴网对《规定》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供行业参考。
2026-03-02342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6-2-14至2026-2-28)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6-2-14至2026-2-28),涉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26年 第2号|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4号)等标准法规。
2026-02-28382
选品备案、信息公示全规范!网络食品销售新规落地 筑牢网购食品安全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 124 号),该规定将于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聚焦网络食品销售业态的监管痛点与难点,分别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者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明确选品、公示、贮存、配送等全环节规范,同时强化风险防控和法律追责,推动网络食品销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026-02-27973
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再升级!两部新规落地 全链条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随着网络食品交易持续普及,网购食品已成为民众日常消费常态,网络食品安全也愈发受到社会关注。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破解网络食品监管难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正式出台《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部规章,分别于2026年5月20日和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迈入精细化、全链条管控新阶段。
2026-02-2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