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
为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减少风险隐患,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对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作如下风险提示: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保持店面清洁卫生,地面、柜面、货架、食品包装上无灰尘,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等;店面食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混放;店面食品一律上架(柜),不直接接触地面、墙面(离地离墙10厘米)。
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确保食品可追溯,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
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
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
提醒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户:买单收钱看日期,避免食品已过期,赔千罚万不划算,加强管理保平安!
拟 稿:食品经营科
日期:202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