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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餐饮炖汤产品,禁止“药用”、“疗效”等表述!

   2025-05-15 南海市场监管微信号643
核心提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餐饮炖汤类产品宣传发布以下指引,助您合法经营、安心宣传。……(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对于地道“老广”来说
 
  热爱炖汤煲汤
 
  是刻在骨子里的DNA
 
  这不仅是一种饮食习惯
 
  更是一种文化传承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餐饮炖汤类产品宣传发布以下指引,助您合法经营、安心宣传。


  宣传三大“红线”要牢记
 
  (一)禁用“疗效词汇”,专注食材本身
 
  在宣传炖汤产品时,切勿使用具有“疗效”明示或暗示的词汇,应将宣传重点放在食材上,而非夸大其功效。
 
  【案例解析】
 
  某商家宣传炖汤菜品时,使用了“补肾”这一宣传语,最终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可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
 
  【合规示范】
 
  名称规范:如“土茯苓薏米鸭汤”“杜仲鸡汤”等,直接以食材命名,清晰易懂、名副其实。
 
  宣传话术:“慢火细炖,原汁原味”突出炖汤的烹饪工艺;“精选枸杞山药,暖心暖胃”,强调食材的优质和对消费者带来的良好体验。
 
  (二)严控原料采购,禁用中药饮片
 
  在炖汤原料的选择上,严禁使用任何中药饮片。
 
  禁用原料:产品标签上标注“中药饮片”字样,明示产品属性是中药饮片的,切勿使用。
 
  合规选择:枸杞、桂圆、百合等食材,采购时应做好索票索证,留存进货单据、供应商资质及相关检测报告等。
 
  (三)拒绝虚假营销,杜绝健康焦虑
 
  在宣传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使用“治疗疾病”“增强免疫力”等具有误导性的用语,更不能暗示食品与药品功能存在混淆。
 
  正确引导:“本店炖汤为普通食品,不替代药物或治疗,让消费者对产品有清晰、正确的认知。


  自查”三步走“,轻松又省心
 
  第一步:查宣传用语,使用合法合规用词
 
  检查菜单、广告牌及线上(如美团、饿了么、店铺小程序等)文案内容,删除”药用“”疗效“等违法违规表述,改用”鲜香醇厚“”砂锅煨制“等中性、客观描述。
 
  【规范宣传语参考】
 
  1.突出工艺与品质
 
  ”慢火细炖4小时,每一滴都是时间的馈赠“
 
  ”砂锅现煨,一盅一滋味“
 
  2.强调食材与体验
 
  ”天然食材,滋养身心“”冬日暖汤、暖身更暖心“
 
  3.传递健康理念
 
  ”科学搭配,营养均衡“”好汤养胃,健康常相伴“
 
  第二步:查原料合规,停用目录外食材
 
  对照《药食同源目录》逐一核验,一旦发现使用了目录外的食材,应立即停用,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原料来源,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第三步:查溯源记录,确保食材可追溯
 
  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料,留存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检测报告,确保食材可追溯。
 
  各位餐饮商家朋友们,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请立即行动起来,对照以上指引进行自查和整改,共同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健康、满意的消费环境!



日期:2025-05-15
 
标签: 消费者 监管 餐饮
行业: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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