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您:请在日常购物时注意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辨识能力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重点防范的假冒伪劣食品类型
1.“三无”食品
定义: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风险:未经严格质量检测,可能存在微生物超标、添加剂滥用等安全隐患。
提示:购买时需仔细核对包装标签,拒绝无生产信息的产品。
2.“山寨”食品
定义:假冒知名品牌,外观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但质量低劣的食品(如“粤利粤”冒充“奥利奥”)。
风险:通过仿冒包装误导消费者,可能使用劣质原料或违规添加物质。
提示:仔细核对商标细节(如字体、图案、排版),警惕价格异常低廉的仿冒品。
3.过期食品
定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风险:可能因微生物繁殖或油脂氧化导致变质,引发食物中毒。
提示: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临近或已过期的食品。
4.伪劣食品
定义: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食品(如劣质食用油、掺假肉类)。
风险:可能含有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危害健康。
提示: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避免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食品。
5.来源不明食品
定义:无法确定生产来源或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
风险:可能存在疫病传播或非法添加风险。
提示:购买时需确认商家资质,拒绝无合法进货凭证的食品。
6. 虚假宣称功能食品
定义:普通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或保健功能(如“降血糖”“抗癌”)。
风险:误导消费者,延误病情治疗。
提示:认准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拒绝普通食品的非法功能宣称。
二、食品安全常识
1.选择正规渠道
优先选择在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便利店或官方平台购买食品,避免流动摊贩或无证经营场所。
2.仔细核查标签信息
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许可证号等信息,拒绝无标签或信息模糊的产品。
3.观察食品外观与气味
避免购买变色、发霉、异味或感官异常的食品,如肉类颜色异常、包装胀气等。
4.留存购物凭证
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以便维权时提供证据。
三、维权与举报途径
投诉举报: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也可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所反映。
证据留存:保留问题食品的包装、剩余样品及购物凭证,确保证据完整。
食品安全关系到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大家在日常购物时务必注意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
日期: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