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琼粮规〔2022〕4 号)实施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海南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牵头全面梳理《暂行办法》两年多实施经验,听取部分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相关企业意见,对照上位法新要求逐条修改,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结合我省企业规模偏小、分布不均实际进行针对性调整,形成了《海南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3日- 2026年4月16日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hnlscbc@126.com;
2.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30号,信封上请注明“《海南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电话:0898-65342696
附件: 《海南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相关说明.zip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4月13日
日期:2026-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