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这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上海市青浦区谢玲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上海浦商鲸选玖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菜(蔬菜干制品),铅(以Pb计)不合格;上海浦商鲸选玖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黑木耳(干制食用菌),水分不合格。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香辛料类中不得使用。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干制蔬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均为0.8mg/kg。干制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或辅料带入,亦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水分属于理化指标,是食品的一个内在质量因素,各类食品的产品标准常对水分含量有明确的限值要求,水分高低反映产品的含水量。合理的水分控制,可避免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有助于保持产品质量稳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 2014)中规定,香菇干制品、银耳干制品以外的其他食用菌干制品水分应≤12g/100g。食品的水分不合格对人体健康没有重大影响,但是,水分超标会缩短产品的保质期限,使产品易发生霉变,可能引起产品质量的下降。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不合格食品信息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备注 |
| 1 | / | / | 上海市青浦区谢玲食品经营部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明珠路258号徐泾农贸市场内干货区域 | 白芷 | / | / | 2026-02-28 | 二氧化硫残留量║1.13g/kg║不得使用 | 调味品 | / |
| 2 | / | / | 上海浦商鲸选玖珑超市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融水路5-13号1-2层菜场 | 黄花菜(蔬菜干制品) | / | / | 2026-02-10 | 铅(以Pb计)║1.59mg/kg║≤0.8mg/kg | 蔬菜制品 | / |
| 3 | / | / | 上海浦商鲸选玖珑超市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融水路5-13号1-2层菜场 | 黑木耳(干制食用菌) | / | / | 2026-03-25 | 水分║15.5g/100g║≤12g/100g | 蔬菜制品 | / |
相关报道: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调味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