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等违法乱象,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消费权益,百色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力度,从严查处一批网络食品销售违法案件,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百色市右江区某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假药(以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案以及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基本案情
百色市右江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发现某健康咨询服务中心为规模化牟利,组建46人的专职销售团队,从第三方渠道批量购买抖音、小红书等平台账号,在抖音等网络平台大量发布含“痛风康复”“降低血糖、血压、血脂”等明示、暗示疾病治疗及康复功效的视频作品,同时以“风清堂中医” “瑶风堂中药房”“瑶人家大掌柜中药房”等昵称在他人作品评论区持续投放同类疗效宣传话术,精准吸引慢性病患者及身体调理需求人群添加微信引导意向消费者。销售人员通过使用套路话术假冒专家诊断、评估咨询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引诱咨询者购买当事人明示或暗示有治疗、调理作用的产品。其经营的所有产品系当事人从多家供货商购进的普通食品及中药材粉剂,通过对成品、半成品更换包装、张贴“高血压粉 食药同源 ”“胃药粉 食药同源”“高血糖粉 食药同源” “排湿健脾粉 食药同源” 等标签,将普通食品、中药材粉剂刻意包装成专治痛风、“三高”、肝肾疾病等病症的药品,对外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经查实,当事人在无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宣传诊疗疗效,将普通食品、未取得合法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中药粉剂、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包装成有治疗功效的药品,其行为涉嫌构成以非药品(食品)冒充药品的销售假药、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本案因具有跨区域销售及规模化作案特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该案件是一起将普通食品、未取得合法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中药粉剂、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冒充药品,通过网络引流、虚假诊疗诱导销售假药的重大违法案件。案件呈现团伙化分工、全链条闭环运作、规模化账号引流、伪中医问诊诈骗式营销、快递代收与私户隐匿资金的典型特征,是当前网络养生品类虚假诊疗带货、食药混淆违法的高发典型案件。本案件的查办,既及时消除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延误病情的安全隐患,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也为处置同类网络虚假宣传、以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高发案件树立了查办标杆,有效净化线上食品经营市场环境。
案例二
西林县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对普通食品宣称涉及疾病预防功能案
案情简介
通过网络监测发现,西林县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小红书平台开设的店铺销售普通预包装食品“句町人家姜黄拿铁咖啡”时,使用“抗炎抗氧化”字样进行宣传。经核查,当事人在无任何科学依据、检测报告的情况下,对普通预包装食品作疾病预防功能“抗炎抗氧化”的宣传,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西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食品广告,进行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普通食品不得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抗炎抗氧化”属于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具有保健或疾病预防功效的用语,当事人在无任何科学依据的情况下使用该用语宣传,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对食品虚假宣传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通过从严查处此类案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食品宣传,切勿轻信夸大、虚假表述,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文字:特食科
日期:2026-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