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9/2026/TT - BCT号通知,颁布酒精饮料国家技术法规(QCVN 30:2026/BCT)。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食品酒精要求:规定了生产酒精饮料所用食品酒精的6项理化指标,包括酒精度≥96%(20℃)、酯类≤13mg/L、醛类≤5mg/L、高级醇≤5mg/L、甲醇≤300mg/L、糠醛≤5mg/L等;
(2)产品分类与理化指标:将酒精饮料分为啤酒、葡萄酒(红/白/桃红)、起泡葡萄酒、加烈葡萄酒、加香葡萄酒及烈酒等类别。各类产品设定了甲醇、二氧化硫等限量,其中烈酒按原料不同甲醇限量为100——13,500mg/L(100°酒精),葡萄酒甲醇限量为250——400mg/L;
(3)微生物限量:仅对生啤酒设定微生物指标,包括需氧菌总数≤1000CFU/mL、产气荚膜梭菌<1CFU/mL、大肠菌群<1CFU/mL、肠球菌<1CFU/mL、酵母和霉菌≤100CFU/mL;
(4)标签与产品宣称:酒精饮料产品标签按第37/2026/N? - CP号法令执行;上市前须进行产品宣称;并按规定实施追溯。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vanban.chinhphu.vn/?pageid=27160&docid=218754
日期:2026-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