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洛阳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践行“为民监管,监管为民”理念,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件七】伊川县某休闲娱乐酒吧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案
【基本案情】2026年1月3日,伊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移交的违法线索,依法对伊川县某休闲娱乐酒吧进行经查。经查,2025年12月31日晚,该酒吧在难以判明消费者身份是否未成年的情况下,未按规定要求让消费者出示身份证件,向3个未成年人销售酒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五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3月18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正)》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商品是法律硬性规定。酒吧、餐饮、商超等酒类销售经营场所,对不能判断年龄的消费者,必须核验身份证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经营者要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责任,杜绝向未成年人售酒。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案件八】洛阳市洛龙区某烟酒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13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对洛阳市洛龙区某烟酒商行涉嫌销售假冒白酒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19日至3月24日期间销售某知名品牌白酒18箱,涉案金额84960元。上述白酒经标示生产企业鉴定,均非其公司生产,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当事人上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6年4月29日,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警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不仅侵害品牌知识产权,假酒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酒类经营者务必规范进货查验,留存供货票据,不从非正规渠道采购商品。消费者购买白酒优先选择正规商铺,留意商品包装、票据,谨防买到假冒伪劣酒水。
来源:执法督查科
日期:2026-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