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ai小能手,你不能不拥有”这样的宣传语出现在普通食品的商品页面上,是否合规?近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交易监测线索,查处一起普通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案件。
PART.01
基本案情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浙江公平在线案件线索等材料,反映杭州市上城区某轻食店在某外卖平台销售普通食品“西兰花”时,商品详情页中使用“抗ai”等涉及疾病治疗功效的宣传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轻食店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系某外卖平台某轻食店的经营主体,涉案“西兰花”主要为轻食套餐中的配菜。为提升销量,当事人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了该西兰花的广告页面,该页面中明确标注“抗ai小能手,你不能不拥有”等用语,当事人自述用于表达西兰花具有抗癌功效。但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科学理论依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均无法证实。
PART.02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亦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当事人在其淘宝闪购平台销售普通食品“西兰花”时使用“抗 ai(癌)”宣传用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足以误导消费者并影响购买决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在普通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倍广告费用共计110元的罚款。
PART.03
特别提醒
食品具有相应的营养价值,不等于可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广告内容是否违法,不能脱离具体语境,应结合商品属性、页面内容和通常消费认知判断。“抗ai”二字无论以谐音、字母缩写还是其他变形方式出现,只要实质上指向疾病治疗功效,均属违法。
食品经营者
在自行制作或者委托第三方制作商品页面时,应严格审核宣传内容。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网络交易领域广告监管,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采荷所
日期:2026-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