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盘凉拌菜、烧一锅红烧肉
调味品少不了
面对货架上各种
“鲜”“鲜汁”“鲜露”
你有没有想过手里这瓶
到底是酱油?
还是液态复合调味料?
答案不能只看一个“鲜”字
酱油和液态复合调味料
是不同类别的产品
选购时重点要看清标签
使用时要结合菜肴需要
一、认识酱油
——关键在酿造工艺
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
(GB 2717—2018)
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
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的产品。不符合酱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不得标注“酱油”名称或类别,也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酱油味”“酱油汁”“调配酱油”“酱油制品”“酱油膏”“生抽汁”“老抽汁”等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字眼。
二、认识液态复合调味料
——不能一概而论
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GB 31644—2018)
复合调味料是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其中呈液态的,就是液态复合调味料。
液态复合调味料的配方和风味可以不同,使用或不使用酱油作为原料。若配料表中有酱油,还添加了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等调味成分的,实质不能称为酱油。另外,标注为液态复合调味料的产品,与酱油只是类别不同,只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就可放心食用,不意味着品质差,但需要强调的是不能过量使用。
三、酱油和液态复合调味料的区分
—— 一张表看清楚
四、选购时
——重点看这些信息
1、先认食品名称
找到标签上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例如“酱油”或“液态复合调味料”,结合产品类别等信息辨认。不要只看包装上的醒目商品名称,比如名字叫XX鲜、XX鲜汁,不一定是酱油。
2、再读配料表
了解原辅料组成,留意大豆、小麦等可能与自身过敏情况相关的配料。酱油可以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能仅凭是否含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等增味剂就判断产品类别,更不能据此直接判断安全与否。
3、然后看执行标准
酱油的常见执行标准有GB 2717、GB/T 18186、有关企业标准等;液态复合调味料的常见执行标准有GB 31644、有关企业标准等。执行企业标准的,可至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健委官网查询备案企标文本,结合企标产品名称、定义等要素和标签信息判断产品类别。
4、理性看待氨基酸态氮。
它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含量应≥0.4g/100ml,但不能仅凭一个数值判断整体品质、安全性或营养价值;液态复合调味料不宜直接套用酱油的质量等级评价,且其氨基酸态氮含量一般也在0.4g/100ml以下。
五、使用原则
——用得合适、用得适量 ?
1
按用途选择
液态复合调味料需按其用途用于烹调,能否替代某道菜中的酱油,要结合风味、咸度和用量判断。
酱油按产品用途分为生抽和老抽。生抽是酱醪直接抽取出来的原汁酱油,不深度浓缩。偏重调味,鲜味突出,适合凉拌、蘸食、炒菜提鲜。老抽是以生抽为基底,进一步浓缩,一般需添加焦糖色制成。偏重上色,色泽浓,适合红烧、卤制,不适合直接凉拌蘸食。
平时仔细查看标签的消费者会发现,酱油还有一套分类标准——按照发酵工艺,分为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和低盐固态发酵酱油。高盐稀态发酵酱油是原料经蒸煮、曲霉菌制曲后加盐水混合形成稀醪(液态)发酵而成,发酵周期3~6个月,部分可达1年,酱香、酯香丰富,层次感强。适合凉拌、蘸食、清蒸,直接入口吃原味。低盐固态发酵酱油是原料经蒸煮、制曲后加盐水混合形成固态酱醅(湿固体)发酵而成,发酵周期15~30天,香气单薄,风味物质种类少。适合红烧、卤煮、大锅爆炒,重调味烹饪。
需要注意的是,“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和“低盐固态发酵酱油”中的“高盐”和“低盐”只是发酵阶段盐含量,最终成品的盐含量还需关注营养成分表。
2
关注钠含量
酱油和液态复合调味料产品钠含量普遍偏高,建议关注营养成分表,尤其是高血压、控盐人群要控制总使用量。使用时要把调味料里的钠一起算,用了酱油或其他含钠调味料,食盐、味精等就应相应减量。即使选购减盐产品,也要控制总用量。
3
贮存看标签
开封后按包装标示的条件保存;使用后及时盖好瓶盖,保持瓶口清洁,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总之选购时,不妨把瓶身转过来:认清名称、读懂配料、看明执行标准、再比较钠含量,让每一瓶调味品用得明白、用得适量。
供稿:食品生产处
日期:2026-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