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15年6月、8月,我局组织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包括自制面制品、植物油、畜禽肉、蔬菜和食用菌4类食品,共318批次。
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化学危害物质、致病微生物等指标。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事餐饮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动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 附件下载】:1.2015年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合格 名单
2.2015年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合 格名单
日期:201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