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0日经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3月25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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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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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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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