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储备糖管理,确保食糖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调用顺畅,确保管得好、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切实发挥应急保供作用。2025年5月16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省级储备糖管理办法》(湘粮物〔2025〕43号),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1.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的需要。2019年8月,省级储备糖管理职责从省商务厅划转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9月制定印发《暂行办法》(湘粮办物〔2022〕29号)。近年,国家陆续出台食糖储备仓储、质量等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文件精神,需要对《暂行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2.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需要。2023年度审计指出省级储备糖管理应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原《暂行办法》未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走规范性发文流程,应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3.切实管理好省级储备糖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存在“月均库存时间”、“轮空期时间”等规定操作不便,不利于有效监管等问题。迫切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从而确保省级食糖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调用顺畅。
二、修订过程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工作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前期以座谈讨论等形式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充分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承储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5条,采纳7条,部分采纳7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的意见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湖南省省级储备糖管理办法》共分总则、职责分工、收储管理、在库管理、轮换及动用、监督检查、附则等共7章26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目的、概念定义、原则要求、适用范围等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共4条。明确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和承储单位的职责分工等规定。
第三章“收储管理”共6条。明确了承储单位资质条件、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补贴标准等规定。
第四章“在库管理”共5条。明确了承储单位的进消存月报制度、管理制度、公示制度等规定。
第五章“轮换及动用”共3条。明确了轮换要求、动用规则等规定。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2条。明确了监督检查等规定及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文件的有效期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