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网

上海八部门联合发文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举报 明确认定标准与协同治理机制

   2025-11-18 814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举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区分正常维权与滥用权利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举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区分正常维权与滥用权利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意见》明确,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是指非为生活消费需要,以 “打假”“维权” 为名,滥用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列出十大判定特征。其中包括购买数量远超合理消费需求、短期内反复购买同类商品、投诉举报内容格式化、冒用他人名义维权、一年内投诉举报次数异常(本市10次以上或全国12315平台30次以上)、无实际损害却索要财物、以曝光要挟索偿等情形,为精准识别此类行为提供明确依据。

为实现有效治理,《意见》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制度。对经综合研判确认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人,将列入异常名录,名录包含身份信息、诉求数量、涉及领域等内容,并实行区级初审、市级复核的审核机制,以及动态更新制度 —— 列入者一年内未再实施相关行为的,一般予以移出。同时,异常名录将在市场监管、司法、网信、信访等多部门间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且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

在具体处置措施上,《意见》作出多维度规定:对异常名录人员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严格审查受理和立案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或立案,且不给予举报奖励;其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关机关将审慎审查是否存在滥用权利等情形;对反复申请公开行政执法案卷等信息的,可依法不予公开。此外,异常名录信息还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信用约束。

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形,《意见》明确,对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等行为的,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对公司化、团伙化运作的,将依据《反有组织犯罪法》严厉打击。网信部门将加强网络监测,规范以 “打假” 为名 “蹭热点”“博流量” 的行为,指导平台完善审核机制。

同时,《意见》强调坚持 “区别对待” 原则:一方面从严查处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支持消费者合理维权;另一方面对经营主体的轻微违法、瑕疵问题,细化减轻或免于处罚标准,完善合规指引,鼓励经营主体依法维权。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强化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依托信息化技术实现异常诉求自动甄别预警,提升治理精准性。

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构建了多维度协同治理体系,既遏制了滥用权利的牟利性行为,又守住了合法维权的底线,将为上海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地区: 上海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