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费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公告,就《重庆市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4日。
该办法旨在为重庆市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与管理依据。其核心在于构建一个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召回管理体系。办法明确了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重庆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各自职责,形成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在流程设计上,办法详细规定了从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缺陷调查到最终召回实施与监督的全链条管理程序。它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安全负责,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分析制度,一旦确认产品存在缺陷,必须立即主动实施召回。对于不主动履行召回义务的生产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启动缺陷调查,并可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其召回。
此外,办法还体现了监管与服务的结合。一方面,它鼓励生产者主动召回,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为生产者在缺陷分析、措施制定和质量提升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与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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