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风险隐患,筑牢食品安全内部防线,福建省食安办近日起草了《福建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
该方案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2025年12月底前,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单位率先建立机制;2026年12月底前,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其他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方案明确,报告主体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派遣人员。从业人员可通过单位内部渠道或直接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进行报告。方案鼓励企业对内部报告人及时奖励,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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