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网

浙江出台新规,为省级质检中心“立规矩、促创新”

   2026-02-28 831
核心提示: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浙江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质检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其更好地服务于创新浙江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该《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23日起施行。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浙江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质检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推动其更好地服务于创新浙江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该《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23日起施行。

定位清晰:不仅是“检测机构”,更是“服务平台”

《管理办法》开宗明义,将省级质检中心定位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的重要依托和市场监管履职的重要支撑,同时强调其作为服务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属性。这意味着,省级质检中心不仅要承担传统的政府监督检验任务,更被赋予了新的使命:

技术研发: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甚至研制仪器设备。

标准引领:承担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

产业服务:为产业园区、科创载体提供测试、标准化、信息咨询等集成服务。

质量诊断:开展行业质量分析,为企业提供质量提升技术服务。

风险监测: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

建设原则:统筹规划,严把“入口关”

《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质检中心的建设需遵循 “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体现特色、适度超前” 的原则。筹建并非“申请即批”,而是设置了明确的“门槛”和优先方向:

优先支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共安全领域、填补省内空白领域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领域将获得优先支持。

硬性条件:依托单位需具备2年以上相关领域检测经历,原则上需具备中心名称对应70%以上产品或项目的检测能力,且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筹建程序:需经过市局审核、省局形式审查、专家现场审查和技术论证等环节,层层把关。筹建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含基建的可延长至30个月),未能如期完成或整改后仍不通过的,将终止建设。

运行管理:动态调整,引入“赛马机制”

为了确保省级质检中心“建成后不躺平”,《管理办法》在运行管理上引入了多项创新机制,强调动态调整和绩效导向:

“赛马”竞争:全省同一产业领域的省级质检中心原则上不超过2家。若申请超过上限,省局将组织论证,排名靠后的将不列入或退出序列。

定期“体检”: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全面评价中心的能力水平和发展状况。

信息报告:中心需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并在法人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关键能力下降等重大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

开放共享:要求中心有计划更新改造设备,并按照“开放实验室”的要求,向社会开放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等资源。

奖惩分明:激励先进,坚决“退出”

《管理办法》设立专章明确奖惩措施,形成有效激励和约束:

激励措施:对评估优秀的中心,将优先支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推荐评定科技奖项和创新平台。

整改情形:对于评估不合格、运行绩效差、长期无科研成果、管理混乱、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的,将予以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6个月,期间不得对外出具检验报告。

撤销情形:对于整改未通过、产业严重萎缩、业务收入连续四年下降、发生严重行风廉洁问题等的中心,将坚决予以撤销。其原名称、证书同时废止。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中心的日常行为作出严格规范,如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中心名义参与产品经营或违规收费、不得单独以中心名义出具未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报告等。

总体来看,新版《管理办法》通过明确功能定位、严控建设质量、强化动态管理和实施奖惩并举,旨在打造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创新活力足的省级质检中心,为浙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