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
吉林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 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2〕14 号)及其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 年 12 月 12 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
吉林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 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2〕14 号)及其配套文件同时废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