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五条第二款“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局制定的2026年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淋浴器、水嘴、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磁灶、米、杂粮、罐头食品、调味料、冲饮类食品、熟肉制品、化妆品、合成洗涤剂、洗发液、沐浴露、化肥、动物饲料等18种产品的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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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doc
1.2026年广东省坐便器水效标识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2026年广东省智能坐便器水效标识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2026年广东省淋浴器水效标识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2026年广东省水嘴水效标识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5.2026年广东省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标识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6.2026年广东省家用电磁灶能效标识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2026年广东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省级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米、杂粮、罐头食品、调味料、冲饮类食品、熟肉制品、化妆品、合成洗涤剂、洗发液、沐浴露、化肥、动物饲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