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发行各分支机构,局直属有关单位,河南农投集团,河南储备粮集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监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6〕61号)要求,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关于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开展检查。要把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精心谋划部署,指导承储企业抓好整改。要通过检查不断提升企业库存管理水平和内控治理能力,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库存管理长效治理机制。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承储地方政府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存储粮、2023年及以前存储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油的企业,以及被检查企业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二)检查内容。
1.粮油数量情况。检查库存粮油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核对库存粮油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库存粮油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以及库贷挂钩情况。
2.粮油质量情况。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扦取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的粮油样品,检验判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全面核查全周期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承储单位质检报告造假、未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未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开展质量检验、出库未检验规定的食品安全必检项目等问题。
3.粮油轮换管理情况。主要检查2025年度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是否与计划一致,年度轮换计划是否按期完成。重点关注动态管理的粮油轮换情况及以陈顶新、转圈轮换等违规违法行为。
4.粮油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收购环节。重点检查粮油收购质价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收购质量标准、未按规定进行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兑付售粮款等问题。销售环节。重点检查政策性粮油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粮食储存年限以新粮首次入仓,形成保管货位并建立专卡当月起算。食用植物油以加工后首次入罐,形成政府储备保管货位并建立专卡当月起算)、违规违法处置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粮油等问题。资金方面。重点检查政策性粮油收储信贷资金来源和政策性粮油贷款风险情况。
5.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按照《粮油库存检查办法》等制度要求,检查安全储粮相关内容。检查粮油仓储设施备案情况。检查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出库或出库时未做储粮药剂残留检验。重点关注严重虫粮、混存等问题。检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应急演练等情况。检查防汛物资储备、设施运行和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6.粮食经营台账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粮食经营台账重点检查台账建立情况,以及台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是否存在拒报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情况;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与实物保管账、会计账是否一致;原始记录和凭证、台账和统计报表相关数据是否衔接等。
7.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现场核查2025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2025年度河南储备粮集团政策性业务考核等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重点检查问题整改处置是否彻底,是否有遗漏或故意隐瞒不报、虚假整改处置现象。重点关注对尚未整改完成问题,是否研究可行措施并实施台账管理;对反复出现和高发的问题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8.租仓库点内控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政策性粮油租仓库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性粮油租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重点关注承储企业对租仓库点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收购和储存期间派驻人员及日常工作职责是否符合规定等。
9.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视频监控是否在线互联,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等。重点关注数据上传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是否按规定将租用库点纳入信息化管理范围,并实现与承储主体和省粮食和储备局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
三、检查工作总体安排
(一)库点选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范要求,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检查比例要求、年度检查安排等因素,抽取检查库点,提高租仓库点和新加入承储主体库点选取比例。对信用评价等级低、投诉举报集中、年度检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等的库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分组。全省共分为18个重点检查组(每组不少于2名行政执法持证人员),组长由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处级干部担任,实物、统计、会计、库贷等专业检查人员由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农发行、中储粮人员组成。
(三)检查比例和要求。
1.数量检查。检查政策性粮油数量原则上按辖区内所有政策性粮油库存总量的30%掌握。对检查的库点,库内所有粮油须逐仓逐货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信息化建设符合要求的省级政府储备粮油,2025年度库存检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库存粮油未发生出入库作业的,可采用信息化手段确定库存粮油数量。对发现超过允许差率的,查清差率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线索,必要时进行移库清查。
2.质量检查。以仓内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是否与质量档案相符。对外观质量差、与质量档案明显不符、质量存疑的货位重点扦样检验。原则上1个被检查粮食(油脂)库点扦样检验不少于3个货位(油罐),每个货位(油罐)至少扦取1个样品送检,可视情增加样品数量。检测指标主要包括:粮油质量、储存品质、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的10%检测)。水分符合安全储存要求。检验机构应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有关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
3.软件使用。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结果汇总等均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操作完成。
质量检查方面,省粮食和储备局通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下达扦样检验任务至扦样人员和承检机构;扦样人员在国粮质检APP中录入(打印)扦取的样品信息,并将样品转交承检机构;承检机构在检验完成后将质量检验结果通过监测系统及时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食品安全数据在内网环境的监测系统中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后,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
四、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一)检查时点。以2026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
(二)进度安排。检查工作分准备、县级组织企业自查、省内重点检查、省级督导、国家抽查、汇总上报和问题整改7个阶段。
1.准备阶段。4月20日前,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完成分解登统,组织好承储政策性粮油的企业(统计报账单位)通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进行分解登统,并逐级审核后报省粮食和储备局。
2.县级组织企业自查阶段。5月10日前,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粮油库存企业自查实施方案,精心谋划,扎实组织企业自查,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承储企业要全面准确做好仓房(货位)登记、清查器具和扦样设备配备、业务资料整理、粮堆形态整理、检查人员落实、配合质量扦样等前期工作。
3.省内重点检查阶段。6月15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各检查组按照国家粮油库存检查方法,在辖区内开展省内重点检查。各检查组应及时将现场检查结果和工作底稿录入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软件,检查发现问题描述、定性须详尽准确,整改处置意见要得当。对存在账实、账账差数的查清查实原因;对检查数据填报或汇总出现错误的及时纠正。
质量检查与省内重点检查同步进行,承检机构要及时对扦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汇总分析质量检验结果,并于7月15日前在监测系统中完成数据上传,同时将质量检查结果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
4.省级督导阶段。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督导组,通过实时视频和“四不两直”现场检查的方式,随机对各检查组开展库存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5.国家抽查阶段。库存检查期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牵头组织开展现场抽查,探索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对部分地区开展非现场抽查,督促有关单位严肃规范开展现场检查。
6.汇总上报阶段。7月15日前,各地对库存检查情况全面总结,认真汇总审核检查结果,撰写检查报告(其中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应单独报告),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汇总各地检查结果,编写河南省库存检查工作报告,报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7.问题整改阶段。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正式反馈被检查单位,督促承储企业按要求整改。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限期销号管理;依据监管权责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对涉嫌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2026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出发,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加强各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把库存检查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举措,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检查、从严整改,切实扛牢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二)优化检查方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优势,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探索创新检查方式。要统筹推进线上线下结合、非现场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实时视频等手段辅助开展检查,不断提升检查质效。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检查任务报备、入企扫码登记、检查结果反馈等具体要求,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严密组织检查。要严格按照库存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要求,聚焦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政策执行等重点环节,科学配备检查力量,认真规范开展现场检查,按要求撰写上报检查报告。要严格行政执法,坚持过罚相当,严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规范运用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对库存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力的,将视情开展约谈,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问题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性质、情节等分类处置,对能立行立改的,督促检查对象立即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建立台账,定期对账销号,切实做到真改实改。要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紧盯问题整改进度,推动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库存检查问题整改质量。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问题集中、屡查屡犯的,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五)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保密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有关要求。要畅通检查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举报渠道,接受相关部门、被检查单位和群众监督。对行政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深入、督促整改不力的,将向相关单位提出追责问责或岗位调整等处理建议。库存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省粮食和储备局。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