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通知,启动2026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明确全年监测任务、分工安排、检测项目与抽样规范,全方位强化生鲜乳源头质量监管,保障乳品消费安全。
本次全省生鲜乳专项监测总计750 批次,其中市级监测 600 批次、省级监测 150 批次。省级监测分为定向监测 100 批次、非定向监测 50 批次,定向监测重点覆盖销往省外乳企的生鲜乳收购站。按照分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业处统筹组织协调,省兽药饲料工作总站负责样品检测、数据汇总、分析上报及疑似阳性样品确证工作,指定地市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辖区抽样与市级检测任务。
监测内容划分清晰、靶向明确。市级监测重点排查硫氰酸钠、革皮水解物、β- 内酰胺酶、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 M1、碱类物质等违禁添加物;省级定向监测聚焦磺胺类、喹诺酮类、阿维菌素类等兽药残留;省级非定向监测侧重蛋白质、脂肪、非脂乳固体及各类掺假问题。全省采用快速筛查 + 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模式,无确证能力机构检出的疑似阳性样品,统一交由省兽药饲料工作总站复核判定。
文件严格规范抽样流程,要求抽样覆盖辖区全部生鲜乳收购站及运输车辆,严禁接受企业送样,明确样品采集、储存、运输标准。各地需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抽样、检测,并以指定格式按时上报结果。同时划定区域检测职责,由张家口、唐山、石家庄三地指定机构分片承担各地检测任务,构建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生鲜乳监测体系。
下一步,河北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落实各项监测要求,严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全环节质量关口,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风险,持续筑牢生鲜乳质量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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