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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咖啡因监管再升级:澳新修订法规强化高咖啡因食品管控

   2026-07-06 525
核心提示:2026年6月9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正式发布咖啡因相关监管修订单,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咖啡因相关条款进行更新,从严管控食品中咖啡因、瓜拉纳提取物的添加、销售与标签要求。本次修订自修订单发布之日起施行,设置24个月过渡期(自发布当日起算),供全球出口企业完成配方调整、标签改版。

2026年6月9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正式发布咖啡因相关监管修订单,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咖啡因相关条款进行更新,从严管控食品中咖啡因、瓜拉纳提取物的添加、销售与标签要求。本次修订自修订单发布之日起施行,设置24个月过渡期(自发布当日起算),供全球出口企业完成配方调整、标签改版。

本次修订旨在降低消费者,特别是儿童、青少年、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因高咖啡因摄入带来的健康风险,同时建立更加清晰、可执行的咖啡因使用边界与标签要求,三大核心监管调整如下:

一、明确“法定含咖啡因产品”,禁止高咖啡因原料零售销售

修订单首次将咖啡因(Caffeine)和瓜拉纳提取物(Guarana Extract)列为“法定含咖啡因产品(Prescribed Caffeine Product)”,并禁止其作为食品原料或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零售销售。

其中,“高咖啡因瓜拉纳提取物”指由瓜拉纳种子提取且咖啡因浓度达到以下水平的产品:

固体或半固体产品:咖啡因含量≥ 5%

液体产品:咖啡因含量≥ 1%

二、进一步收紧食品中咖啡因添加路径

除《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已明确允许的配方咖啡因饮料、运动配方补充食品以及天然含咖啡因原料(如咖啡、茶、可可等)外,一般零售食品原则上不得通过添加咖啡因或高咖啡因瓜拉纳提取物引入咖啡因。

三、高咖啡因产品标签与使用要求全面升级

根据FSANZ对咖啡因相关食品监管的修订,高咖啡因咖啡饮品及运动配方补充食品(FSSF)在标签标识与使用管理方面均提出更严格要求。

1.高咖啡因咖啡饮品的标签要求

咖啡因含量较高的预包装咖啡饮品(单份产品咖啡因含量达到或超过200 mg),须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每份咖啡因含量,并附带警示语,注明本品不适宜15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饮用。

2.运动配方补充食品(FSSF)监管要求

对于运动配方补充食品(FSSF),法规明确允许使用咖啡因,但每日建议食用量中的咖啡因总量不得超过200毫克。粉末状FSSF中咖啡因浓度不得超过5%,液体状不得超过1%。

同时,对于含添加咖啡因的配方运动食品,企业需在营养信息面板(NIP)中标示咖啡因含量,并标注“contains caffeine”声明。此外,还需增加适当的风险警示信息,例如提示该产品不适用于15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并建议在专业人士指导下使用。

对于总咖啡因含量超过200毫克的多包装产品,还需采用独立小包装,并确保每个独立食用单元的咖啡因含量不超过200毫克。

结语

对于出口澳新的高咖啡因咖啡饮品、配方运动食品(FSSF)、含瓜拉纳提取物产品以及其他可能涉及添加咖啡因的食品,企业应尽快开展配方和标签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咖啡因来源、添加方式、含量控制以及新增标签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澳新市场最新监管规定。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澳新法规动态,可为企业提供相关产品出口澳新的各类合规服务,如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助您顺利拓展海外市场。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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