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6年6月30日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1(公告)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x
2(批准决定)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x
3(决定文本)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
4(说明)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决定.doc
5(202607修订)文本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