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粮食局):
为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健康发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北省粮食经纪人经营行为指引》,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组织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粮食经纪人的指导和服务,更好发挥经纪人在粮食流通中的积极作用。
湖北省粮食局
2026年9月11日
附件:湖北省粮食经纪人经营行为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