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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国果蔬输俄检疫合规剖析与风险防控对策

   2026-10-19 254
核心提示:近年来,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不断加大对我国输俄植物产品的检疫力度,多次通报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被通报的产品多集中在出口优势果蔬品类,如青椒、橙子和草莓等生鲜产品。从通报数据看,后贝加尔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和阿穆尔州边境检疫口岸位居前三。相关不合格通报不仅导致单批次货物退运、销毁,还对我国果蔬对俄常态化出口,乃至面向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形成明显阻碍,带来持续的贸易壁垒压力。本文结合欧亚经济联盟(EAEU)统一法规框架与俄近两年的通报情况,从监管体系、检疫要求、不合格产品处置及企业应

近年来,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不断加大对我国输俄植物产品的检疫力度,多次通报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被通报的产品多集中在出口优势果蔬品类,如青椒、橙子和草莓等生鲜产品。从通报数据看,后贝加尔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和阿穆尔州边境检疫口岸位居前三。相关不合格通报不仅导致单批次货物退运、销毁,还对我国果蔬对俄常态化出口,乃至面向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形成明显阻碍,带来持续的贸易壁垒压力。本文结合欧亚经济联盟(EAEU)统一法规框架与俄近两年的通报情况,从监管体系、检疫要求、不合格产品处置及企业应对四个方面展开系统分析,以期为各相关方提供参考。

一、监管法规体系

俄罗斯植物检疫监管采用“联盟统一规制+本国立法细化”的双层法规体系,双层规则协同落地,构成完整进口检疫监管依据。

1.1 欧亚经济联盟

俄罗斯依照《欧亚经济联盟条约》执行统一检疫法规,核心包含四项联盟决议:第318号决议(检疫实施办法)、第157号决议(统一植物检疫要求)、第158号决议(检疫性有害生物统一清单)、第159号决议(植物检疫保障统一规则与标准),分别明确检疫实施程序、统一进口植物检疫要求、划定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及统一检疫标准,是俄罗斯进行植物检疫、确保植物安全、生态安全的最核心依据与保障。

1.2 俄罗斯

俄罗斯以2000年第99-ФЗ号《植物检疫法》为基础法律,搭建植物检疫监管基本框架;依托政府2019年第907号令《俄罗斯联邦边境检查站实施国家检疫植物检疫程序》修正案细化口岸查验、风险判定及不合格处置流程。2025年政府第448-R号决议《关于加强植物检疫要求》进一步强化域外监管,压实出口企业审计、装运前预检与实验室资质审核要求。同时中俄双边检疫议定书规定,输俄植物产品必须随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俄方口岸具备独立复检与风险裁定权限,是近期对华植物检疫监管持续收紧的主要原因。

二、检疫负责部门

俄罗斯主管植物检疫的部门为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隶属于农业部,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总控部门),负责进出口植物及产品检疫监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和进口许可证(科研目的用受控产品)、实施植物抽检及检疫措施、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熏蒸消杀、禁止进口/销毁/退运等处置措施。检测通常由各地区分局及该局下属检测实验室如农工综合体水产及农产品安全国家中心执行,各口岸分局独立开展进口产品检疫判定,并依据检疫结果对产品作出是否准予进口的决定。

三、检疫要求与重点管控对象

输俄植物产品须随附中方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出口果园及包装厂须经中俄双方注册备案并建立溯源体系。据统计分析,近两年俄方高频检出三类有害生物:

(1)病毒类:番茄褐色皱果病毒最为突出,可致番茄减产高达80%,俄多个进境口岸在番茄、辣椒等类产品中反复检出该有害生物,出口企业损失较大;

(2)昆虫类:西花蓟马、康氏粉蚧、番茄潜叶蛾、地中海实蝇、梨小食心虫等,俄方采取“零容忍”态度,大批量草莓和桃子因检出害虫被退运或销毁;

(3)病菌类: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褐腐病菌、马铃薯青枯病菌等,主要危害薯类与核果类水果,影响后续我国该类优势产品对俄出口。

四、不合格产品处置

俄进境口岸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后,与进口商等相关方沟通协商后,官方处置方式大致包括3类:

(1)禁止进口并销毁:如染疫的新鲜番茄、草莓等高风险产品直接销毁;

(2)退运:经相关方同意,遭侵染产品被退运至中国;

(3)熏蒸等消杀处理后放行:部分染虫水果(如桃子)经消杀后二次检疫合格可放行,说明并非一律退运,取决于有害生物种类与处置可行性。

需注意,该官方处置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产品所有方承担。出口企业在合同中应注意把控相关责任及费用产生风险,明确责任归属。

五、出口企业应对措施

面对俄方日益收紧的植物检疫监管态势,为有效规避出口风险,建议出口方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果园和包装厂的中俄双方备案制度,搭建全链条产品溯源体系;二是针对俄方重点管控的病毒、害虫、病菌三类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专项田间防控方案,常态化开展监测消杀,从源头杜绝果蔬染疫问题;三是出口前完成自主送检,重点排查番茄褐色皱果病毒、番茄潜叶蛾等高频风险对象,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口;四是规范单证办理,确保植物检疫证书信息真实合规,与俄方通关要求严格匹配;五是完善外贸合同条款,明确检疫不合格情形下的费用承担与责任划分,规避经济纠纷,确保出口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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