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江阴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应急预案(澄政办发[2007]38号)

   2011-03-02 605
核心提示:江阴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粮食是特殊商品和重要的战略物资。满足军需民食是政府的职责。为应对因自然灾


江阴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粮食是特殊商品和重要的战略物资。满足军需民食是政府的职责。为应对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诱发的粮食市场突发性波动,保证粮食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江阴市范围内由于局部地区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粮食供不应求、粮价异常波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等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

  本预案坚持粮食安全的事权在市政府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增强涉粮部门在突发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全市居民粮食供应。

  2  组织保障体系

  2.1 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政府办、粮食、发改、财政、监察、交通、工商、物价、公安、农发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全面组织协调江阴市粮食应急供应工作。

  当粮食市场波动达到预警三级,启动应急预案。预案正式启动后,全市粮食应急供应在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2 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粮食局、发改局、物价局:发挥“预警”机制的作用,根据粮食市场抢购的情况,研究粮食市场波动趋势,确定平息抢购粮食“风潮”的地方储备粮销售指导价格。提供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的资料。加强粮食供需、价格信息收集和分析。依法加强市场粮油价格监管,必要时按规定采取价格紧急干预措施。

  市粮食局:执行市政府应急供应指令,动用市地方储备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后续粮源。制订粮食调拨、加工、运输和零售的方案。

  市财政局:做好粮食应急供应经费保障工作。

  农发行江阴市支行:按规定及时为地方储备粮入库、组织保供粮源提供信贷支持,并监管承储单位做好储备粮出库的帐务处理,切实做好销售货款归还银行贷款工作。

  市交通局:确保粮食运输通道的畅通,负责解决应急供应的粮食运输。

  其他部门: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应急供应的政策督查、社会治安、粮油市场管理、质量监控等工作。

  2.3 日常办事机构

  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其分工为:

  (1)协调供应小组:由市发改局、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组成。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一切粮食资源确保市场供应的职责,提出有效有序供应办法,组织开设供应点。

  (2)储备调控小组:由市粮食局、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组成。承担编制可动用储备粮计划,落实调粮方案的职责,在地方储备粮满足不了我市需求时,提出其他有效的补救建议。

  (3)加工运输小组:由市粮食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组成。承担落实储备粮定点加工,组织储备粮运输任务的职责。并提前落实紧急情况下粮食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安全保障工作。

  (4)财务核算小组:由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组成。承担落实储备粮的资金、核算调拨费用、加工费用、销售费用及协调落实价差补贴等职责。

  (5)政策督查小组:由市监察局、粮食局、财政局、工商局、物价局、农发行组成。承担依法对储备粮动用的监管职责,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的事件。

  2.4 网点情况

  市粮食局常年落实好粮食供应应急加工厂、销售网点(见附件);根据预警等级及时公布增设的应急销售网点。

  3  粮食市场监测与预警体系

  粮食市场是否稳定、粮食供应是否安全,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正常生活、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根据我市粮食供应能力,建立健全市场监测与预警体系。

  3.1 市场监测

  市粮食局负责建立我市粮油市场监测网络体系,在全市确定粮油销售信息监测点15个(见附件)。

  3.2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

  市粮食局牵头负责建立我市粮油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市粮食局根据粮油市场供求态势确定报告周期,在正常情况下,市粮食局不定期举行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告制度,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市粮食局应通过全省和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全国及国际市场粮油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3.3 经费保障

  为保证粮油市场监测和信息的及时发布,市政府每年适当安排监测经费;预案启动市政府即安排专项经费。

  3.4 预警报告

  市粮食局建立粮油市场预警报告制度。当周边市场和主产区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出现异常情况时,市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大监测力度,启动信息日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警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应准备工作。

  3.5 预警等级

  根据粮价涨幅及范围、抢购现象严重程度以及粮食库存状况而确定,分为三个预警等级,其中三级预警为最低等级,一级预警为最高等级。

  (1)三级预警(蓝色):全市粮食价格一周内快速上涨,市场粮食供应紧张,出现群众争购现象,即应发布三级预警警报。

  (2)二级预警(黄色):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0天以上,市场粮食供应高度紧张,出现群众抢购现象,应发布二级预警警报。

  (3)一级预警(红色):市场粮食供应高度紧张状况持续15天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现象,应立即发布一级预警警报。

  3.6 预警取消

  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警报后,当粮食供需趋于平衡维持一段时间后,由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降低预警等级直至取消预警状态。

  4  粮食供应应急预案

  对应三个级别的预警,确定三种不同的应急供应预案。

  4.1 三级预案

  进入三级预警后,应该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预警发布。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确保社会稳定。

  (2)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加强对重点市场和网点的监测,分析每日信息动态,及时将粮油购销和市场价格情况报告市政府和无锡市粮食局。

  (3)做好应急粮源准备。及时动员粮油加工和购销企业积极向外地组织粮源,调控市场余缺;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监控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和市场的最低周转库存量;立即停止储备粮正常的轮换和销售。

  (4)加强应急时的粮食市场管理。由工商、物价、公安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市场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大队,重点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4.2 二级预案

  进入二级预警时,在三级预警所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由市政府发布准备启动储备粮的指令,并作好向指定的民营、个体粮店和粮食专业批发市场、超市、社区以及其它临时指定点等应急供应网点运送成品粮油的准备。

  (2)按市政府指令,在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下,落实运输力量,完成投放粮食的调拨、运输和启动加工市级储备粮的准备工作,以备应急供应。

  (3)市粮食局负责向产区采购一定数量的粮食,加大市场粮食投放量。

  (4)加大粮食市场调控力度,必要时,由市物价局报请省物价局确定全市粮食最高限价。

  4.3 一级预案

  进入一级预警时,在二级预警所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应急供应粮食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供应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2)全面动用市级储备粮,每天向市场投放一定数量的储备粮(大米),粮食部门增加粮食供应应急定点加工企业,交通部门落实运输力量,集中力量完成储备粮的调拨、运输和加工。

  (3)指定全市专门零售点,居民凭“户口薄”,外来人口凭“暂住证”,集体单位可持“集体户口薄”定点、限量、记录供应。

  (4)由市政府发布指令,立即停止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市外销售,并由政府统一收购供应本地居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政府给予补贴。

  4.4 评估

  (1)对本次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总结。

  (2)应对本次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安全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总结经验与教训。

  (3)专项费用结报。

  5  宣传与演练

  5.1  宣传

  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向公众宣传与应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市场粮油信息、应急供应销售网络等情况,防止引起社会恐慌,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5.2 演练

  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粮食市场供求动态,每年不定期组织粮食应急供应专项演练工作,加强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演练从我市粮食供求的实际情况着手,从实战角度出发,确保应急加工厂、销售网点的应急供应能力。

  6  附则

  6.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江阴市粮食局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释并组织实施。

  6.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  附件

  7.1  江阴市粮油销售信息监测点

  江阴市华贸粮油配送有限公司、江阴红灯面粉有限公司、江阴市澄江镇闸桥粮店、江阴市兴禾粮油综合商店、江阴市环城南路粮油批发市场、江阴金汇油脂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市中意油脂有限公司、江阴市华士连合粮油副食商店、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大卖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江阴市周庄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江阴市青阳粮油购销储运有限公司、江阴市顾山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闸粮库西石桥分库、马镇分库。

  7.2  粮食供应第一批应急加工厂

  确定第一批应急加工厂3家,其中米厂2家(长泾、华贸),面粉厂1家(红灯)。

  7.3  粮食供应第一批销售网点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粮食应急供应,应急供应网点依托粮管所一切资源。

  市区由市粮食局、澄江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粮食应急供应,第一批应急供应网点10家(粮食系统粮店6家、大型超市4家)。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地区: 江苏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规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