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11月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饼干,水产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罐头,水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6大类合计116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为全部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本次检验项目.doc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x
日期: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