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雷霆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近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的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经营项目是否注明“保健食品”销售、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查验并留存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检验合格报告、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所售保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为专柜专区销售、是否设立提示牌,是否在店内醒目位置展示“保健食品销售专柜(区)”和“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以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进行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保健品经营者宣传普及了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调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督促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保健食品,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市场经营主体39家。针对检查发现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下一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日期:202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