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工作宣讲会,向全市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单位讲解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有关规定和办理准运证的合规性要求。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委公告,重点液态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酒类、蔗糖糖浆、淀粉糖浆、调味品等。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应当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2026年7月1日起,未取得《准运证》的不得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在前期联合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摸排出全市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单位。通过此次宣讲会,宣贯上级文件精神,对有关运输公司在申办《准运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指导企业完善有关申报资料。
日期:2026-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