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网

咸宁市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2026-06-30 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号233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聚焦“幽灵外卖”、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敦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现公布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今年以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聚焦“幽灵外卖”、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强化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敦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现公布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案例1


  咸安区某餐饮店虚假宣传案
 
  2025年3月23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咸安区某餐饮店在某外卖平台销售的“炭烤骨肉相连”商品与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炭烤骨肉相连”商品,在平台内页面中宣传所用原料为猪肉,实际使用的是主料为鸡胸肉、鸭胸的“骨肉相连串”。当事人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嘉鱼县某锅盔店许可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案
 
  2026年5月15日,嘉鱼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发现某外卖平台上某锅盔店线上公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经查,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及时办理证照延续手续,仍通过网络外卖平台从事餐饮服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嘉鱼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崇阳县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营食品案
 
  2026年4月17日,崇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对崇阳县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操作间柜台存放1包用于鸡柳、薯条调味的“甘梅撒料”,该原料保质期至2026年4月5日,案发时已过期,当事人仍将其存于经营场所用于食品加工售卖。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销毁涉案过期原料,并对店内所有食品原料、调味品开展全面自查清理,未发现其他过期食品原料。当事人对上述过期食品原料进行了现场销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禁止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崇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通山县某餐饮店经营场所环境不卫生案
 
  2026年3月4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卖骑手举报,反映某餐饮店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经查,该店操作间墙面和地面积油严重,多处已发霉变黑;冰箱内结霜较厚,未定期清洁维护,内部食材生熟混放,存在交叉污染风险。此外,垃圾桶未加盖、防蝇防尘设施缺失等问题也较为突出。整体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不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要求,通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6-06-30
 
地区: 湖北 咸宁市
行业: 认证体系 餐饮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