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与原料要求
标准适用于谷物基粥(可含或不含乳酸发酵),不适用于复合面粉及6—24月龄婴幼儿辅助食品。主要原料须为磨制谷物、豆类、根茎类或其组合(符合东非标准或EAS 782复合面粉);可选添加乳与乳制品、蛋、果蔬、脂肪油、鱼等,其中糖与蜂蜜/枫糖浆仅限24月龄以上产品,可可限9月龄后使用且干基最大5%(m/m),维生素矿物质按CXG 10添加。产品须无异物、无酸败异味、无活/死昆虫、无酒精;理化指标要求干物质≥15%、水分≤14%、脂肪酸性≤80 mgKOH/100g、酸不溶灰分≤0.4%。大豆粉须控制脲酶活性≤0.3 mg N/g/min、胰蛋白酶抑制剂≤5 mg/g,高粱粉单宁≤0.3%,木薯总氢氰酸≤2 mg/kg,添加剂仅限 Codex STAN 192 允许品种。
二、安全限量指标
标准设定微生物与污染物限量,主要指标如下:
表1 微生物限量
| 项目 | 限量 | 项目 | 限量 |
| 大肠菌群,CFU/g | <10 |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 <10 |
| 沙门氏菌(25g) | 不得检出 | 蜡样芽孢杆菌,CFU/g | 50 |
| 酵母和霉菌,CFU/g | 10² | 肉毒梭菌(含蜂蜜 / 枫糖浆产品) | 不得检出 |
表 2 重金属与真菌毒素限量
| 项目 | 限量 | 项目 | 限量 |
| 铅,mg/kg | 0.2 | 总黄曲霉毒素 | 10ppb |
| 镉,mg/kg | 0.1 | 黄曲霉毒素B₁ | 5ppb |
| 伏马菌素,mg/kg | 2 | 赭曲霉毒素A,μg/kg | 5 |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mg/kg | 0.2 | 农药残留 | 符合 Codex 限量 |
三、包装、标签与可追溯
产品须采用食品级、防拆封容器包装并符合计量法规;标签须按 KS EAS 38/803/804/805 标注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配料表(降序)、保质期、贮存与使用说明、转基因状态、辐照状态及原产国,使用非营养性甜味剂须就近标注"with sweetener(s)"。生产须符合 CXC 1-1969 食品卫生通用原则及 EMCA 1999 环境管理要求,并建立覆盖原料识别、批号编码、过程记录与分销追踪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
四、合规提示
对肯尼亚出口谷物饮料及含大豆、高粱、木薯原料食品企业,须按新标完善原料管控与微生物、真菌毒素检测,规范标签与可追溯记录,并在评议期内关注标准落地进展。
日期:2026-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