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海关近期集中公示五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潮鮨餐饮、深圳市植藤餐饮、上海渔昇时代餐饮、深圳青泽餐饮、肉匠(深圳)餐饮投资五家日料企业,因向走私团伙下单采购日本水产品及其他食材,合计被追缴走私货物价款745万元。涉案货物均已入境销售完毕,海关无法实施没收,只能追缴等值价款。
五份文书披露的作案手法高度一致。五家企业分别通过黄某鸿揽货团伙、傅某荣通关团伙、洪某昌通关团伙下单采购日本水产品及食材,由团伙完成走私入境,部分企业在收货后再结算支付走私费用。三个团伙均已被起诉,五家企业的采购行为均被皇岗海关认定构成走私。
各家情节差别明显。2026年8月3日作出的11号文书显示,肉匠公司2020年10月15日至2024年4月11日走私货物偷逃税款113.09万元、货值595.01万元,被追缴293万元,是五家中金额最大的一家;上海渔昇公司2023年3月底至2024年5月偷逃税款26万元、货值合计450万元,被追缴212万元;青泽公司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偷逃税款45.8万元、货值283.69万元,被追缴195万元;植藤、潮鮨两家分别被追缴35万元和10万元。个人责任同步落地:肉匠公司冀某京作为主管人员对全部违法事实负责,孙某原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对其中96.4万元偷逃税款和79.14万元走私货值负责;青泽公司涂某强、黄某桓两名主管人员分别对相应时段的行为负责。
时间线是本案最敏感的部分。海关总署2023年8月24日起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而文书载明的违法时段大多延伸至2024年4月之后,五家企业均有部分采购发生在禁令窗口期内。潮鮨、植藤两家的文书还单列了"走私入境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货值,分别为8.2万元和2.82万元。这类货物未经海关检验检疫,疫病、放射性等指标全部处于无核验状态。
五份文书统一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十六条,以及海关总署2023年第182号公告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作出处罚,当事人可在60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传珺接受中国食品安全网采访时表示,正规进口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走私食材绕过了这道"安全门",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未经核验的食材。她同时指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行政处罚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工商信息显示,青泽公司已于2026年7月21日变更为注销状态,追缴义务的执行存在现实障碍,其余四家目前均为存续。五份官方文书未披露涉案日本水产品的具体品类和销售去向,这些涉案食材最终流向了哪些门店、哪些餐桌,公开渠道暂时没有答案。
日期:2026-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