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线上餐饮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乐山市市场监管系统针对网络餐饮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排查、从严执法,查处多起违法案件。现将第七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沐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入网餐饮店备案证、健康证过期案
沐川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入网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已过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也已过期,当事人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及未按规定备案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属于入网小餐饮经营资质管理不到位典型案例。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忽视证照、健康证明有效期,证件到期后仍继续入网经营,埋下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本案查处,对辖区小餐饮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督促食品小经营店严格落实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要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维护线上线下餐饮食品安全环境。
案例2: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餐饮店经营混有钢丝异物案
峨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热线投诉,反映通过抖音参与线上团购牛排套餐,在该餐饮店线下就餐时,发现菜品混入钢丝。经现场核查,确认菜品混入钢丝异物情况属实,异物来源于餐具清洁环节。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属于线上团购引流、线下到店消费的典型食品安全案件。网络接单不能弱化现场加工管理,餐品出现异物暴露出后厨器具管理、清洗保洁、出餐查验环节存在漏洞。本案警示同类线上引流线下经营的餐饮主体,要全流程管控食品加工出餐风险,规范清洁工具使用管理,严防异物混入餐食,切实守护消费者饮食安全。
案例3: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入网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五通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抽检,发现某入网小吃店生产销售的红花卷检出胭脂红,检验结果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部分小微入网餐饮从业者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学习不到位,凭经验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该案查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餐饮从业者认真学习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案例4:井研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入网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井研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入网蛋糕店开展现场检查,在操作间保鲜柜、展示架查获4种已开封且超过保质期的蛋糕装饰原料,过期原料与保质期内原料混合摆放,存在用于加工蛋糕的风险。井研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原料贮存、定期清查是烘焙类入网餐饮单位的重要风控环节。本案暴露出部分烘焙经营者原料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未及时清理过期原料。通过案件查办,警示入网烘焙经营者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贮存、过期物料清理全流程管控,定期排查清理库房、操作间原料,筑牢食品原料安全防线。
案例5:沙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入网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糖精钠案
沙湾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经营主体抽检工作,某入网小吃店销售的手工老面大馒头检出糖精钠,检验结果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案依法移送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糖精钠属于非营养性合成甜味剂,馒头等面制品禁止添加糖精钠,不当摄入会对人体肠胃消化功能造成不良影响。本案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要熟练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禁止性规定,严禁在食品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网络餐饮抽检监测,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类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日期:2026-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