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健康委(局),省疾控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
为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职业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和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等各项源头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