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5年6月6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四川将实行分级分类许可管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许可;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等一般食品由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部分低风险食品可委托县级局审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也由市(州)局负责,食品小作坊则继续按现有规定执行。
在许可程序方面,新规明确了必须现场核查的9种情形,包括首次申请、生产条件重大变化、迁址重建等。核查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食品原则上不得委托下级部门核查。审批部门应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
对于证书管理,将实行"一企一证"原则,证书编号终身唯一。省局统一负责空白证书管理,同时推进电子证书应用。证书编号采用14位数字编码体系,包含类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和顺序码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强化了许可与监管的衔接。要求各级部门建立许可信息平台,及时公开许可信息。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同时明确产业政策要求,限制类项目需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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