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796号《关于严厉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骗局 守护农村老年人“钱袋子”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深入剖析当前农村保健品欺诈问题,所提举措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对维护农村老年群体切身利益、推进乡村治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委网信办等单位认真研究,现综合各相关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农村精准监管体系,筑牢源头防控防线”的建议
您提出的推行销售活动“双备案”制度、推广“靶向识别+闭环处置”监管模式等建议,为我局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提供了有益思路,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
一是认真研究事前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保健食品营销活动的源头管理,对全省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网络平台、私域渠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共检查经营主体4547家,发现问题269个,完成整改265个。下一步,将结合您提出的“双备案”建议,联合公安等部门专题研究多部门信息互通和事前风险预警路径,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营销活动管理机制。
二是学习借鉴基层靶向识别经验。公安机关已将保健品虚假宣传防范工作融入基层警务治理体系,组织基层民警深入养老院、医疗机构、农村集市、康养保健公司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今年以来共摸排接触性诈骗警情6163条,筛查出涉老诈骗线索108条。下一步,我局将借鉴浠水县等地识别“七种人”的经验做法,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研究优化信息员、协管员配置,推动形成“及时发现、快速上报、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强化高压打击态势,提升法律震慑力”的建议
您提出的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等建议,我局完全认同,正在不断深化落实。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重点聚焦保健食品宣称治疗性病、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假借专家讲座和私域直播实施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90件,罚没款145万元。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刑侦部门开展打击涉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对咸宁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案、黄冈低劣产品诈骗案等3起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多警种会商,协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今年以来,全省公安刑侦部门共立涉老诈骗案件104起,破案9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5名,打掉犯罪团伙8个,追赃挽损915万元。
二是强力推进行刑双向衔接。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进一步明确保健品欺诈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规格和办理时限,健全线索通报、联合督办、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卫健、民政、文旅、网信、金融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线索移交、行刑衔接、联合整治等工作机制,今年共接收协作单位移送线索9条,全部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锁定证据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三是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公安机关全面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防止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和认定力度,对权属关系明确的受害人合法财产依法及时返还,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咸宁警方破获的利用保健品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案件,成功打掉一公司化运营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4人,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该案涉案金额3800余万元,受骗群众1.8万余人次,涉及全国27个省200余地市,6名主犯已移送起诉。黄冈警方破获的售卖低劣产品诈骗老年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均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被骗老年人300余人。
四是规范执法标准提升办案质效。编制《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案件查办操作规范》,解决基层执法标准不统一、裁量不规范等问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针对私域直播虚假宣传隐蔽性强、取证难等特点,编制《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私域直播虚假宣传执法指引》,为基层查办新型案件提供明确指引,切实破解新业态监管难题。
三、关于“实施精准滴灌式宣传,筑牢老年人心理防线”的建议
您提出打造本土化宣传载体、拓宽场景化宣传渠道、构建家庭联动宣传网络等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是做深本土化宣传产品。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制作方言版防骗短剧、广播剧等宣传资料,以身边真实案例揭露“送鸡蛋—办讲座—卖神药”骗局套路,用老年人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同步广泛宣传涉老诈骗典型案例,揭露“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做实场景化宣传服务。依托农村集市、村卫生室、老年活动中心、村委会服务大厅等老年人高频聚集场所,张贴防诈宣传画、发放防骗小册子,扩大宣传覆盖面。公安机关持续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广泛宣传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揭露虚假宣传常见套路和陷阱,切实让宣传走进日常、入脑入心。
三是做强家庭联动防护。通过“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推送保健品诈骗典型案例和防骗提示。面向农村外出务工子女定向发送提醒短信,呼吁子女多关心父母健康消费。加大对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关爱宣传和提醒力度,形成“子女多一分提醒、老人少一分风险”的家庭防护网。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引导消费者。
四、关于“深化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全民反诈防护网”的建议
您提出的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压实相关主体责任等建议,切中社会共治的关键环节。
一是强化有奖举报激励。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优化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农村保健品诈骗有效线索的举报人落实奖励措施,实行“查实即奖”。公安机关同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征集侵害老年群体问题线索,助力精准靶向打击,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压实场地提供方和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酒店、活动室等场地出租方须核验营销活动主办方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对明知或应知存在欺诈行为仍然提供场地的,依法追究连带责任。面向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播电商、私域营销机构开展合规培训和政策宣讲,引导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会同文化旅游、民政等部门,对全省乡村酒店、民宿、文化场馆等场所开展责任告知,推动形成“谁提供场地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把关”的行业自律格局。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公安机关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对群体性涉老诈骗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严防负面炒作。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监管环境。对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示,推动综合治理,形成“打防管控宣”一体化工作格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