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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6-07-28 468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着力解决保健食品消费虚假宣传、欺诈营销、非法添加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线上线下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扎实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市监特食发〔2026〕67号)相关任务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着力解决保健食品消费虚假宣传、欺诈营销、非法添加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线上线下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扎实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印发的《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国市监特食发〔2026〕67号)相关任务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护老责任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的政治属性、民生属性,将其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民生安全、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性举措。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涉老食品安全防线,建立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地执行。到2026年底,实现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实有力,老年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

二、聚焦行动主线,从严监管整治

对照《方案》要求与产业发展实际,以“整治市场秩序、促进产业提升、维护合法权益”为行动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加强生产环节管控。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并常态化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强化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体系检查为重点、明查暗访为补充的监管机制,省、市两级持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严查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抓问题整改和验收,推动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规范生产行为。

(二)强化监督抽检力度。筑牢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高压防线,以老年人作为核心受众的保健食品为主,加大监督抽检频次,提升抽检靶向精准度。重点开展标签标识合规性核查、标志性成分定量检测、禁限用物质非法添加等项目检测,依法依规开展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核查处置工作。

(三)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全面覆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线上线下全环节,重点查处无证和超范围生产、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虚假夸大宣传功效、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套路化欺诈营销活动、违规发布广告等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落实行刑衔接,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形成长效震慑。

(四)推动产业迭代升级。统筹推进保健食品优质主体培育工作,将符合资质条件的保健食品企业优先纳入中国消费名品遴选培育序列,引导企业聚焦功能性食品开发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科研攻关,持续推动保健食品创新品种与自主品牌体系建设。支持各地立足本地特色,培育保健食品产业集群,引导企业紧扣老年群体消费群体的实际需求,加大适老化保健食品的研发投入与规模化生产力度,全面推动保健食品产业实现合规化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纳入市老龄委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化解涉老风险隐患,提升老年人维权服务质量。

三、强化智慧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深入开展“双进双升”活动,组织专家进企业、监管进基层,督促指导企业提升检验水平,强化基层监管能力。构建智慧监管新格局,推动“互联网+AI监管”体系落地见效,实现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平台接入率100%全覆盖。与省局对接平台功能建设,强化数据贯通,拓宽穿透式监管、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全程控制。

四、开展科普宣传,推动社会共治

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以社区、学校、养老机构等场所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宣传工作,提升老年人对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识骗、防骗能力,引导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构建行业协会自律、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共治共享格局。

五、监管服务并重,助力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一手抓执法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破解行业突出问题,通报典型案例,形成强而有力的高压态势;一手抓政策指导落地,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助力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六、强化协同联动,保障工作成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与工信、民政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聚焦重点平台、场所、产品和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检查数据、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形成工作总结,并于2026年7月24日、9月18日、12月11日前,连同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典型案例(附件3)一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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