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前期发布的《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厦市监食流〔2026〕1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工作专班
为加强本次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决定在原工作部署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明确专项工作专班,确保责任到人、执行有力。
(一)专班成员构成
1.负责人
张志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专班办公室负责人
罗炳祥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3.成 员
陈立登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联络员)
陈 晔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三级调研员(联络员)
杨 赟 综合执法协调处副处长
谢丽艳 综合执法支队二级主任科员
黄 河 信用监督管理处一级科员
梁 雁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三级调研员
卢 腾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黄志中 广告监督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扎熙措姆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一级科员
陈博儒 食品药品安全协调与督查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 海 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一级主任科员
(二)专班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处。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与具体举措
在前期工作部署基础上,结合当前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领域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重点方向与工作举措:
(一)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主体包括网络食品销售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社交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广告活动主体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二)整治举措
1.靶向监测抽检,精准排查风险
一是开展网络和广告监测。加强重点平台、直播间及涉老食品、网红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品类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二是加强网络食品抽检。加大特殊食品、网红爆款食品、直播带货及违规功效宣称类食品的抽检频次,网络抽检比例不低于15%;针对网络和广告监测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靶向抽检。(责任单位:网监处、广告处、抽检处、反垄断处)
2.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
一是组织开展电商平台、头部直播机构、重点网络食品经营者行政约谈、合规培训,明确合规经营底线。二是督促相关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整改资质公示不全、标签标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督促平台加强审核和日常巡查,重点严查资质审核不严、内容管控缺位、投诉处置滞后等问题;四是建立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及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台账,将违法违规记录纳入信用评价,将严重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倒逼主体落实源头管控责任。(责任单位:各区局)
3.从严快查快办,强化执法震慑
一是对查实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主体责任缺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主体,依法采取责令平台关闭网上店铺,暂停或终止账号使用权限,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置措施。二是深化行刑衔接,重大案件从严督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责任单位:执法协调处、稽查支队、各区局)
4.延伸全链条监管,实现闭环治理
坚持全链条监管,上下游联动排查生产、销售、配送各环节违法线索,深挖无证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非法添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召回管控措施。针对共性问题、监管短板,督促平台及经营主体完善内控机制、合规审核流程,同时优化属地监管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有效举措固化为日常监管制度,杜绝问题反弹回潮。(责任单位:生产处、流通处、网监处、反垄断处、广告处、各区局)
三、明确并调整工作时间节点
根据总局、省局最新工作要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时间节点明确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4月至5月)
市局成立专班、明确分工,各区局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围绕主体资质、广告、宣传用语、标签标识等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主体清单(附件1)和问题线索台账(附件2),5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食品流通处。督促相关主体自查自纠,清理违规内容、整改经营行为。健全市区两级联动及内部业务协同机制,实现线索共享、案件协查、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细化岗位职责,压实监管责任,形成全域全链条监管合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至8月)
市局网监处、广告处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网络与广告监测,线索推送所辖区局实施闭环核查处置。对问题突出主体适时开展行政约谈和合规指导,健全合规管控机制。严格执法办案,集中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对严重违法主体依法吊销证照、关停账号、列入失信名单等,落实处罚到人、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畅通12315快速处置诉求,多渠道普法宣传、曝光违规套路,提升主体合规意识与消费者辨别力;拓宽监督途径,引导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各区局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案件查办数据、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附件3),市局专班常态化督导暗访,紧盯问题整改,统筹集中整治与长效治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6年9月)
全面总结整治成效与典型经验,发布消费提示、推广有效做法;优化监测预警、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线索处置等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持续巩固网络食品销售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各区局及相关处室9月25日前反馈工作总结。
3.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清单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