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新疆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商家商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082号)收悉,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内容,对我们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高度赞同。近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近期开展工作
(一)加快规章贯彻落实。2026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123号令,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17年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年来,网络餐饮行业快速发展,“幽灵外卖”、资质造假、信息不实等问题日益突出,旧版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型网络餐饮监管场景。新规紧扣当前网络餐饮服务业态特点,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系统明确平台和入网餐饮商家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动态管理机制、“互联网+明厨亮灶”、配送环节食品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从平台、商家、配送全链条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发布后,我局迅速组织学习传达,督促全区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逐条对照落实,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新规落地见效。
(二)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聚焦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打通堵点、压实责任、闭环整治、长效管控”为核心,全链条推进专项整治。一是制度先行,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关于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自查工作的通告》,发布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实施意见,鼓励推行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政企协同,主动对接主流网络餐饮平台,贯通资质审查数据通道,实现证照信息实时共享、自动核验,从源头杜绝无证、套证、假证商户入网经营。三是督导联动,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相结合方式,建立“督导—反馈—整改—复核”闭环机制,推动属地监管责任层层落实。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检查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逾万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一批,下线、取缔违规主体一批,网络餐饮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加大线上线下检查力度,紧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后厨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外卖平台共同推广“食安封签”,明确商户、骑手、平台三方责任边界,推动形成“无封签、不接单、不配送”的行业规范。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新接入1万余家,扩大后厨可视化覆盖面,提升操作透明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一是曝光典型案例,开展社会宣传,发布行业公约和倡议,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外卖骑手“随手拍”参与监督,发挥其贴近商户、熟悉经营环节的优势,延伸监管触角。三是推动基层创新实践,伊犁州搭建“市监小哨兵”投诉举报平台,实现违规商户“发现—核查—处置”闭环管理;塔城地区创新实施“五逢”行动,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体系;哈密市常态化运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双向推送机制,提升风险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巩固整治成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把好入网商户资质关口,深化与外卖平台的数据对接,防止无证、套证商户进入平台,守住网络餐饮入口。二是保持监管力度。对无证经营、后厨脏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搞一阵风。三是健全常态长效机制。逐步推广外卖骑手“随手拍”等社会监督做法,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让后厨操作更透明、监管更常态。四是推动社会共治。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公众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形成监管部门、平台企业、骑手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自治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