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39号公告,正式公布《禁限用农药名录(2026年版)》,对国家禁止使用与限制使用的农药作出了统一规范。
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广大农药使用者须认真学习并全面掌握公告内容,严格落实农药管理各项规定。农药生产企业严禁生产国家禁用农药;农药经营者严禁经营国家禁用农药及未依法取得登记的农药产品,不得向农产品生产者推荐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广大农药使用者须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适用作物、防治对象、使用剂量、施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科学规范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农药,严禁将限用农药用于明令禁止的作物和范围。各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与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农药购销和使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积极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治及高效低风险农药,规范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持续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未按标签规定使用农药,以及违规使用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农药使用者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第1039号公告要求,自觉做到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科学用药,共同护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