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广州早茶文化,规范早茶经营行为,推动广州传统早茶文化发扬光大,我局于7月9日对外发布了《广州早茶传统店评价实施指引(试行)》,启动广州早茶传统店(门店)的评价工作。现在此基础上,补充发布《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并就开展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工作按照《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附件1)开展。
二、本次评价活动以自愿为原则。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实施指引自行制定实施规则,开展评价活动。
三、申报程序:有意向申报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请填写《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申请表》(附件2),按照申请表所列资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送交总部注册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审核盖章后,于申报期限内将材料报送至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13533450958,收件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珠江路1号综合楼335室)。
四、本次评价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五、本次评价工作不向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实施指引(试行).docx
2.广州早茶传统店总部评价申请书.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