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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印发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明确2030年“荆楚安澜”现代水网骨架基本形成

   2026-09-11 208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湖北水利现代化、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划依据国家《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是指导湖北未来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为加快推进湖北水利现代化、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划依据国家《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是指导湖北未来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总体目标:2030年水利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规划》明确,到2030年,“荆楚安澜”现代水网骨架基本形成,长江、汉江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健全,骨干输配水通道、重要调蓄节点逐步完善,河湖生态环境全面改善,水利数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水经济、水文化蓬勃发展,水利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展望2035年,“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基本建成,水网韧性显著增强,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支撑保障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指导思想上,《规划》强调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扛牢“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政治责任,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着力建设“荆楚安澜”现代水网,为筑牢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根基夯实水利支撑。

分区施策:六大区域明确治理主线

《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针对不同区域特点确定治理主线。江汉平原以“拓宽洪水出路、增强供水韧性”为主线,加快构建循环通畅、多源互补的水网;鄂西北以“强化源头保护、护好北调净水”为主线,筑牢水源涵养与水质安全双重屏障;鄂西南以“提升防洪标准、维护生态稳定”为主线,加强山区防洪治理与三峡库区生态修复;鄂北以“水网延伸增效、加强联网联调”为主线,加快构建蓄引结合的多水源保障体系;鄂东北以“联通江河湖库、增强灌排能力”为主线,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鄂东南以“强化系统治理、推进湖库互联”为主线,统筹山区水库群调蓄与平原湖区排涝协同治理。

指标体系:12项主要指标锚定五年目标

《规划》设置12项主要指标,涵盖水网建设、防洪能力、供水保障、节水效率、生态保护、数字赋能等方面。其中,省级水网覆盖度由2025年的82.6%提升至2030年的90%;1-5级堤防达标率由69.5%提升至不低于85%,其中1-3级堤防达标率由92.1%提升至不低于95%;“十五五”期间新增水库总库容5.6亿立方米,其中新增防洪库容1.21亿立方米;国家蓄滞洪区由4处增至7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1%;非常规水利用量由7.3亿立方米增至8.8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52提升至0.56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98.1%提升至99%,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由85.9%提升至9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00平方公里;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位)达标率和优良水体比例均为约束性指标,分别保持在90%以上和提升至88.6%;重大水利工程数字化率由45%提升至70%。

六项重点任务构建现代水网

《规划》部署实施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水生态保护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利数智化赋能、水治理体系完善六项重点任务,着力建设“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坚持“扩排、增蓄、控险”,统筹推进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控制性枢纽及易涝区建设。巩固提升长江防洪能力,完善汉江防洪工程体系,强化水库调蓄功能,对病险水库水闸“有病即治”。加快清江姚家平枢纽建设,推进清江、富水等重要支流治理和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有序推动国家蓄滞洪区建设,整涝片推进江汉平原易涝区治理。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优化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吹哨就干”。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立足“四隅向心、三江统配、河库联供、北送东流”格局,加快水网互联互通,推进引江补汉及三峡水运新通道、鄂北二期、引江补汉输水沿线补水等重大工程。加快水源工程建设,推进中小型水库建设和水库清淤试点。强化农村供水保障,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努力实现“一县一网”。推进灌区工程建设,全省耕地灌溉面积达到4900万亩以上。实施三峡后续工程,提升南水北调供水保障能力,全力抓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安全保障。

强化水生态保护治理。 立足“三廊四屏多片区”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强化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推进生态泄放设施建设改造。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洪湖、梁子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保护修复,建成一批幸福河湖“荆楚样板”。防治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加强丹江口、三峡等重要水源保护区预防保护。

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稳步推进水预算管理,推广宜都试点经验。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拓展“节水贷”绿色金融服务。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强化水利数智赋能。 推进“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打造全覆盖、全空间、全要素、全天候的动态感知网。迭代建设“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平台,构建“物理机理驱动+数据智能增强”双轮驱动的模型系统。深化智能业务应用,全面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水网、工程建设。

完善现代水治理体系。 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与规划统筹,加快推进河道管理、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水文管理等重点领域省级立法。夯实河湖长制责任与管护体系,深入推进丹江口水库等跨界河湖管理保护。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深化水利关键领域改革,科学务实推进国有水资源水工程资产化改革,积极推进用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培育绿色水经济,统筹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价值提升。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与人才建设,推进实施高层次人才领航等四大专项工程。推进大中型库区移民安稳致富,弘扬新时代荆楚水文化。

组织实施: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规划》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省级负总责、部门协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市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水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深化规划项目前期论证,做好与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投资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政策性资金,放大湖北水利发展基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省水利厅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改革顺利推进。

该规划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6年8月25日印发,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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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规划 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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