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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赋能电商平台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6〕7号)

2026-03-13 09:475710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赋能电商平台 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赋能电商平台 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的工作方案

为服务电商平台高质量发展,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精准开展数据赋能、信用协同、消费维权、优质供给等多样化服务,主动回应电商平台需求,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提供证照信息比对核验服务

针对电商平台证照信息核验效率低、真实性甄别难等问题,通过在线服务、自助查询“双模式”,依法依规便利电商平台开展比对核验。

1.开放数据接口,主动提供比对核验服务。依托市场监管部门现有数据资源,向电商平台反馈省内相关经营者证照信息比对结果。电商平台在收到经营者提交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等相关材料后,通过数据接口发起核验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将比对结果实时反馈电商平台,助力电商平台提升资质审核质效。

2.扫码自动核验,便捷自助比对查询。电商平台在获取经营者上传的营业执照图片后,支持扫描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主体码,自助查询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抽查检查、“双随机”监管、企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年度报告等自主公示信息,助力电商平台掌握平台内经营者状况,提升管理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拓展信用服务场景

针对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对信用修复流程不熟悉、修复滞后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信用信息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经济作用。

1.便利信用修复,支持企业信用重塑。构建“年度报告+信用修复”一键式服务机制,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在补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后自动修复,实现“零跑腿、零等待”。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第一时间通过短信、站内信等方式发送信用风险提示;对达到最短公示期且完成整改的,主动推送“信用修复指引包”,提供线上修复申请入口、材料模板和流程图解,安排“信用管家”全程辅导,实现“到期即提醒、达标即修复”。

2.共享信用信息,支持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电商平台经营管理需求,梳理归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通过数据接口向电商平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为电商平台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评级、风险警示、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等给予支持。

(三)协同处置网络交易投诉举报

针对涉网络交易投诉举报量大、增长快等问题,通过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共治,营造放心舒心网络消费环境。

1.支持完善售后体系,提升电商平台纠纷处置能力。优先发展投诉量大的省内电商平台成为12315平台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前置分流消费纠纷,由电商平台主动开展“线上纠纷线上解决”。帮助省内电商平台优化售后服务格式条款,提升合规处置能力,推动消费者合理诉求得到快速处置。

2.强化信息互通,协同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向省内电商平台共享被投诉信息,鼓励在平台内进行自行公示,便捷消费者获取投诉信息、直观进行消费选择。对涉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情况开展专项分析,找准投诉举报易发多发点,及时反馈电商平台,增强其管理针对性。

3.探索职业索赔规制路径,减轻电商平台处置压力。积极推进《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探索不当牟利类投诉举报的认定标准与规制措施。深化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协同,开展网络交易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共享、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大力推广“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适当扩大相关违法事项清单覆盖范围,对网络交易相关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压缩利用投诉举报不当牟利空间。

(四)联动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

针对网络餐饮消费者知情权不足、电商平台对违规行为发现难管控难等问题,以“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抓手,支持电商平台提升管理效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共享可视化监管数据,为电商平台管理赋能。推动入网经营者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后厨等关键区域配备摄像头,采用智能化手段对未戴口罩、吸烟、环境脏乱、鼠患等问题进行识别和实时预警,与电商平台共享相关数据信息,助力电商平台精准发现和解决问题。

2.建立问题分级处置机制,为电商平台履责减压。建立“商户自改、平台督促、监管查处”的处置机制,对智能抓拍预警的轻微问题,由入网经营者自查自改;对未及时整改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由电商平台先行进行督促整改;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或拒不整改的严重问题,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3.支持“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公示,为电商平台增信引流。支持电商平台设立“互联网+明厨亮灶”公示专区,推动“烟火小店”等入网经营者公开后厨实时画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振消费信心。支持电商平台在显著页面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鼓励入网经营者推广“小份菜”“半份菜”,使用可降解、可循环的环保包装材料。

(五)支持优质产品(服务)供给和推广

针对部分优质产品(服务)品牌知名度不高、假冒伪劣较多等问题,通过与电商平台加强协作,提升产品知名度,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1.主动推送信息,服务电商平台宣传推广。加大“天府名品”授权产品清单及地理标志产品推广力度,动态更新产品清单,开展“礼遇四川”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鼓励电商平台以产品标记、“种草营销”、专区展示等方式进行推广。定期为电商平台提供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名单,便利电商平台校验。

2.开展网络打假治劣行动,维护品牌形象和质量安全。与电商平台加强协作,在知识产权权益人维权援助和鉴定方面互相支撑,联合打击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网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治理“碰瓷式”维权。开展网络销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试点,指导电商平台加强商家资质审核和产品信息核验。组织开展网售工业产品抽查监测,及时将不合格信息同步推送电商平台,为电商平台把好质量关提供支撑。

(六)协同培育和激励平台内经营者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面临的合规意识弱、成长路径窄、获取平台资源难等现实困境,协同电商平台对经营者实施精准培育,激发内生动力,助力经营者发展壮大。

1.推行“入市第一课”,帮助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依托营商环境“云地图”,聚焦平台内经营者开业所需的基本知识、安全营商要求、信用维护方法、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发展策略以及商业宣传广告等关键合规事项,联合人社、税务等部门,与电商平台共同打造合规经营的系列课程,实现跨部门政策“一站式”同步解读与更新,从源头上提升创业主体的合规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

2.积极引荐推介,帮助个体工商户入驻平台和发展壮大。充分运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成果,动态更新“名特优新”培育库,依法依规打造线上开店扶持政策包。联合电商平台开展赋能个体工商户发展市(州)行系列活动,会同省总工会、四川邮政开展个体工商户直播带货活动,探索“知名主播+名特优新”推广专题活动,在线上营销、引流推广等方面实施精准帮扶。

3.强化正向激励,助力经营者提升经济收益。以农产品、“烟火小店”、民宿等产品(服务)的经营者为重点,组织召开电商平台和经营者对接会,帮助经营者更好掌握平台运营规则和流量分配机制,提升线上运营水平。联合电商平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网店,在网店、商品(服务)详情页面展示“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专属标志。

三、组织实施

建立省局赋能电商平台、激发平台内经营者活力工作机制,常态化听取电商平台在政策支持、资源对接等方面的需求,坚持分类梳理、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与商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在政策统筹、协调服务、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强协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鼓励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创新,强化经验交流,积极复制推广有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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