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改革,切实保障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减少对企业自主经营活动的影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废止《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国市监标创规〔2023〕4号)。
二、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停止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相关活动,通知已完成评价的企业,即日起不再以标准创新型企业名义开展工作,同时不得对外悬挂、展示或使用相关的牌匾、证书等标识。
三、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稳妥做好后续沟通、处置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2026年修正版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6-04-14825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的意见 (榕市监规〔2026〕2号)
为了规范我市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水产品经营称重行为,维护水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2026-04-14537
深圳发布2026食品经营安全“体检”计划:这些单位将被重点监管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2026年度食品经营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全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划定了清晰“路线图”。《计划》以风险分级管理为核心,对全市近百万家食品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并明确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网络餐饮等八类主体列为年度“重中之重”。
2026-04-13267
7月1日起,宁夏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实行许可管理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通告,明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宁夏行政区域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方可开展相关运输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产食品的,无需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和过程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026-04-13487
湖南出台农产品信用管理新规,生产经营主体将分四级监管
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湖南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该办法适用于省内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等主体。
2026-04-13901
事关每一口饭菜!上海出台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新举措
近日,上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若干措施》,围绕食用农产品源头、生产经营、贮存运输、餐饮服务、新业态、进口食品等环节,提出28条具体举措,全力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措施明确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推行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推动“申农链”与全市追溯系统对接,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将成为进货查验的必备凭证。在创新监管模式方面,上海将推行“食安码”归集许可与监管信息,实施动态风险分级和“风险+信用”一体化监管,针对网络订餐、现场制售等重点业态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
2026-04-13959